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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靈修分享(十七)
誰算為義
作者:黎仲明長老
經文:四23-25
4:23算為他義的這句話、不是單為他寫的、
4:24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.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。
4:25耶穌被交給人、是為我們的過犯、復活、是為叫我們稱義。〔或作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〕
大綱
一.信的人被算為義(vv.23-24)
二.耶穌被釘叫人稱義(v.25)
保羅力陳因信稱義的重要,亞伯拉罕已經成為了這教義的明顯例證,他作出最後總結,誰人在神眼中算為義?
一.信的人被算為義(vv.23-24)
保羅多番討論因信稱義的教義,又以亞伯拉罕作為例證,意思就是一直以來,人得以算為義都是藉著信,並無他法。這算為義不單單是亞伯拉罕得到,保羅得到,並且也是為以後的人,因著信而算為義的人設立的。
二.耶穌被釘叫人稱義(v.25)
因信稱義的核心,按人來說單憑著信。按神來說就是基督的功勞,他為人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,他復活了,叫人明白到祂確是神,也明白到祂能夠勝過死亡,叫那被算為義的人,將來也可從死裏復活,這也是被算為義的結果。
因信稱義的教義由始至終都是如一,並沒有更改。耶穌從死裏復活,叫這教義永遠有功效。耶穌一次過滿足神公義的要求,為我們犧牲,叫我們被稱為義。這真是神恩典的救贖,因信稱義的教義,在人來說是惟獨信心,也是惟獨恩典。
親愛的主!除祢以外,別無拯救。這是確實的,因為其它的信仰,都沒有惟獨信心和惟獨恩典,只有我們所信。耶穌祢的犧牲,所帶來的果效,是震憾性、也是恩典。叫我們從罪裏得釋放,也活在恩典中。主!我們實在感謝祢!阿們!
問題思想:
- 請講出因信稱義的核心價值。
- 為何得救是單單靠信?
- 耶穌為我們死,我們可以如何報答他?
- 再讀以上經文,寫下靈修札記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