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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靈修分享(二十二)
與主聯合不再犯罪
作者:黎仲明長老
經文:六1-7
6:1這樣、怎麼說呢,我們可以仍在罪中、叫恩典顯多麼。
6:2斷乎不可,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、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。
6:3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、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麼。
6:4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、和他一同埋葬,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、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、從死裡復活一樣。
6:5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、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,
6:6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、和他同釘十字架、使罪身滅絕、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,
6:7因為已死的人、是脫離了罪。
大綱
一.不可再犯罪(vv.1-2)
二.理由(一)─新的關係(vv.3-5)
三.理由(二)─舊人釘死(vv.6-7)
人蒙恩得救,活在恩典中,是否可以再犯罪。保羅的回答是否定的,他以人與基督連合的關係來解釋人不可再犯罪的原因。基督既成了蒙恩的代表,也成了我們成聖的代表,因祂代表人的罪被釘十架、並且復活。因此我們不在罪的權勢之下。
一.不可再犯罪(vv.1-2)
既然神的恩典這麼豐足,就連我們所犯的罪都一筆勾銷。那麼我們可以繼續犯罪來顯明神恩典的真實,這是人的歪理。所以保羅斬釘截鐵地說,斷乎不可,因為我們已經在罪中死了,就對罪沒有反應,豈能又在罪中活過來。
二.理由(一)─新的關係(vv.3-5)
如何在罪中死了,這裏作進一步解釋。保羅以浸禮背後的屬靈意義來說明,我們的受洗,就是以信心認定與主一同死這事實,就好像與基督一同死、一同埋葬,這其實就是以信心認定那犯罪的舊人已死,還要以信心認定與基督一同復活,叫我們成了一個新人,並且在生活行為上結出屬靈果子,這就是新生的樣式。這聯合的關係,叫我們與基督在任何情況都分不開,聯合原本的意思就是植物的接枝,接了上去就分不開。因此,基督怎樣死,我們就怎樣死;基督怎樣活,我們就怎樣活。
三.理由(二)─舊人釘死(vv.6-7)
因為是指再一次總結以上所說的事,因著以信心認定與主同釘十字架,我們的罪身已經滅絶,這罪身就從亞當而來罪的本性,被滅絶就是失去效用,因此信主的人不再在罪的權勢之下,成為奴僕,任意犯罪,不能自拔。因為那舊人因基督的緣故已經死了。
保羅講因信稱義的道理,不單在救恩層面,並且也強調這道理帶來了人與神和好的關係,那未人就應該要過聖潔的生活。要維持與神聖潔的關係,必須以信心認定與基督聯合的關係,基督從死裏復活,其屬靈的意義,就是舊人已死,新人活著。這種信心的認定,叫我們對付罪不是單靠自己的意志,背後必定要有這樣信心的認定。我們是否經常在罪中掙扎,好像力不能勝,因為我們還未能以信心認定那舊人已死。
親愛的主!我們因著祢的恩典得蒙拯救,然而並不是叫我們仍舊放緃肉體犯罪,因為我們已經認定那舊人已經與祢同釘十字架,如今活著是那新的我。因此,我們要活像新人,不再犯罪,免致我們叫主蒙羞。阿們!
問題思想:
- 為何保羅嚴厲拒絕人可以以繼續犯罪來彰顯神更多的恩典?
- 保羅在經文怎樣形容受浸的意義?
- 我們是憑著什麼可以與基督聯合,經歷基督怎樣死,我們就怎樣死;基督怎樣活,我們就怎樣活?
- 請解釋舊人和新人的意思。
- 再讀以上經文,寫下靈修札記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