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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靈修分享(十九)

基督就是關鍵

作者:黎仲明長老

經文:五6-11


5:6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、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。 

5:7為義人死、是少有的、為仁人死、或者有敢作的。 

5:8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、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 

5:9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、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。 

5:10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、且藉著神兒子的死、得與神和好、既已和好、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。 

5:11不但如此、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、得與神和好、也就藉著他、以神為樂。 

 

大綱

一.藉耶穌顯明神愛(vv.6-8)

二.藉耶穌以神為樂(vv.9-11)


因信稱義的福氣,是藉著耶穌的死才能實現。因信稱義不單叫人在恩典當中,並且與神重建和好關係。還有就是藉著耶穌得著以神為樂的好處。

 

一.藉耶穌顯明神愛(vv.6-8)

這裏的因為是解釋上文,神的愛的性質。我們還軟弱的時候是指人無能力行出正義,在道德上是輭弱。這按所定的期,指神按著其計劃救贖的日期。為一切罪人(不敬虔的人)死。為義人死和仁人死,義人就是有好行為的人,仁人是好人的意思。這兩類人,鮮有人肯為他們犧牲。那未更加不會為罪人死,只有基督肯為罪人死,這就更加顯明基督的偉大。

 

二.藉耶穌以神為樂(vv.9-11)

耶穌的血是叫人稱義的必要條件,因為祂成了挽回祭,止息了神的忿怒。因為犯罪的人站在神的對立面,只有藉著祂的兒子,叫人重拾與神復和的關係。因著這種關係,我們變成一個得救的人,這得救是持續的,直至主再來,人完全得贖,享受那份榮耀。如今的日子,不是呆等著,乃是經歷著神同在的喜樂和滿足。

 

總結因信稱義的福氣(五1-11),在以下幾方面,一.因信被稱為義。二.與神和好。三.站在恩典中。四.免去神的忿怒。五.患難中的喜樂。六.聖靈的內住。七.體會神的愛。八.持續的救恩。九.以神為樂。因信稱義不單是救恩的起始,這稱義帶來了人在屬靈上的滿足。讓我們體會這教義何等的真實,不是一套理論,乃是神恩典的拯救、護佑和奬賞。

 

親愛的主!神設立因信稱義的救恩,叫我們蒙恩得救,並藉此享受屬靈的豐足,為此我們獻上感恩。因此,我們也有責任和義務,將這因信稱義的救恩傳給未信的人,叫更多人能夠親嘗這屬靈的滋味。 阿們!



問題思想:

  1. 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祂這份犧牲拯救的愛如何激勵你?
  2. 你是否常常體會到神的愛?
  3. 上文提到因信稱義帶來不少福氣,你能數算到嗎?
  4. 再讀以上經文,寫下靈修札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