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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林多前書 靈修分享(十六) 遠避淫行 活出尊榮

作者:黎仲明
經文:六12-20


6:12


6:13  


6:14  


6:15


6:16 便


6:17 便


6:18


6:19 殿  


6:20 耀  


大綱

一、信徒行事原則(v.12)

二、不可淫亂認定與主關係(vv.13-17)

三、逃避淫行認定自己身份(vv.18-20)


保羅在這裏提到信徒的身體是神的殿,他們要好好地顧惜,因為希臘的二分法哲學,認為肉體是不潔淨,可以隨便對待它,所以經常去放縱自己。因基督徒雖是自由,但並不等於放緃肉體去行淫。


一、信徒行事原則(v.12)

基督徒有自由作任何的事,但要明白不是所有事情都有益處,所謂益處,就是對靈性、或是身體、或是思想都有好處。第二方面就是不被所作的事轄制,被轄制就同偶像差不多,這些事轄制了你,叫你不能正常生活,甚至障礙了你與神與人的關係,被它全面地控制。


二、不可淫亂認定與主關係(vv.13-17)

有人以為我們有自由享受食物,同樣有自由作淫亂的事。但保羅要他們明白食物為肚腹的享受,肚腹與食物,遲早都會過去,這不是神做人主要的目的。以這個原則,淫亂都是短暫無益的事,不可以將身子放縱,以此為生存目標。神做人的身子,是要與主聯合,作合神心意的事。食慾和性慾是神賦人自然的本能,人可以享受,但不是放緃,或以此為人終極目標。何況基督已經復活了,我們是屬基督的人,祂復活要證明我們將來有一個復活身體。所以我們在這過渡階段,不可濫用自己的身子來犯罪。因為基督的復活,也表達出我們現今與祂有連合關係,這也表明我們是新人,不要再犯罪。我們現今的身體是屬於基督,所以不可與妓女行淫,性慾只是規範在夫婦之間,逾越這界線,就是得罪神。與妓女行淫就是與他成為一體,那又豈能與基督連合呢。


三、逃避淫行認定自己身份(vv.18-20)

哥林多教會座落在繁華的城市,這個地方流行拜偶像,而這些事又與淫亂拉上關係,因為當時有很多廟妓出現。加上希羅文化,對男女的關係非常隨便,可能整個城市都充滿淫亂的事。保羅提醒他們要逃避。他列舉了三個原因,一.淫亂的事是觸犯自己的身體,其它的罪不涉及二人成為一體,但這罪就是,傷害了配偶,也得罪了神。因為我們是與妻子連合,也與神連合。二.身體是聖靈的殿,我們不可放縱情慾,得罪聖靈。三.我們得著這救恩,是神重價買回來的。有一個尊貴的目的,就是要榮耀神。


保羅提醒基督徒雖是自由人,但要用正確的態度對待自己的身體。不可放縱行淫,這是得罪神的。經文有幾方面對我們提醒,一.作有益的事,可以造就自己和別人。二.不要被所作的事轄制。三.要逃避淫行。四.我們凡作事都是為榮耀神而作。


親愛天父!我們是被祢重價所買回來,目的是要榮耀祢。求祢叫我們要逃避淫亂的事。又知道我們身體是聖靈的殿,因此我們要立志順服的心去行事。 阿們!


問題思想:

  1. 信徒當以甚麼原則來行事?
  2. 保羅以甚麼理由指出信徒不當有淫亂的事?
  3. 我們如何在生活上保守自己的貞潔?
  4. 再讀以上經文,寫下靈修札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