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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靈修分享(二十三)

成為義器皿

作者:黎仲明長老

經文:六8-14


6:8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、就信必與他同活,


6:9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、就不再死、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。


6:10他死是向罪死了、只有一次,他活是向神活著。


6:11這樣、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,向神在基督耶穌裡、卻當看自己是活的。


6:12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、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,


6:13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,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、將自己獻給神,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。


6:14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,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、乃在恩典之下。


大綱

一.基督死我們死(vv.8-11)

二.我們死私慾死(vv.12-13上)

三.我們活為神活(vv.13下-14)


保羅以浸禮說明我們的舊人已死,今天是活的新人。就不要再犯罪,因為這是不合宜的。那麼我們就要活在義中,被主使用。


一.基督死我們死(vv.8-11)

我們與主聯合的關係,是以信心相信基督的死就是我們的死。死是由罪帶來的結果,這是了結那舊人,還有基督已經復活了,所以我們也復活。是怎樣的復活呢?基督向罪死只有一次,這是指祂承擔了世人的罪。然而祂也復活,在神面前活著。同樣地我們也要用這樣信心來看,我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,向神在基督裏卻當自己是活著的,在基督裏是因為我們與基督有著聯合的關係。


二.我們死私慾死(vv.12-13上)

保羅再一次總結,這樣的死與我們有何關係呢?既然信徒信心認定與主一同死,那未應該認定不再被罪引誘,來順從私慾,因為私慾是屬於舊人。也因為認定那舊人已死,不要讓自己的身體在罪的權勢下作不義的器具。


三.我們活為神活(vv.13下-14)

既然我們信心認定與主一同復活,那未就要有復活的新人樣式,將自己獻給神,將身體成為義的器具獻給神。過聖潔的生活,並且要抵擋罪。從屬靈現實來看,我們的舊我已死,不再在罪的權勢之下,因為舊我已死,脫離了律法的咒詛。現今我們是活在恩典之下。


基督的死與復活帶來了人靈性的復興,人可以稱義,在成聖的道路也要藉著它來得勝罪惡。人信主後可以有不犯罪的選擇權,因為已經脫離了罪的權勢。但裏面的舊我仍蠢蠢欲動,所以我們要抵擋那引誘,行在真理當中。具體而言,要常常保持與神有良好的關係,將神的話語放在心裏,經常想念主為我犧牲的恩情,要有厭惡罪的心,學習在聖潔生活裏得喜樂和滿足。


親愛的主!我們雖然信了主,但那舊人的罪性,常常在我們裏面發動攻擊,求主叫我們以信心認定那舊我已經與主同釘十架,使我們成為義的器皿,合乎主用。阿們!


問題思想:

  1. 你會否常常檢視屬靈生命是否仍有一些私慾未被十字架釘死?
  2. 我們如何可以認定舊人已死?
  3. 我們可以靠什麼勝過舊老對我們的攻擊?
  4. 再讀以上經文,寫下靈修札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