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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靈修分享(二十九)

在基督裏釋放

作者:黎仲明長老

經文:八1-4


8:1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、就不定罪了。


8:2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、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、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。


8:3律法既因肉體軟弱、有所不能行的、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、成為罪身的形狀、作了贖罪祭、在肉體中定了罪案,


8:4使律法的義、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、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。


大綱

一.基督釋放了我們(vv.1-2)

二.基督成罪案結果(vv.3-4)


在上文五至七章,保羅解釋我們脫離罪的權勢,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,乃倚靠耶穌基督。如今第八章,信主後走成聖的道路,是在於聖靈的能力。


一.基督釋放了我們(vv.1-2)

保羅在前一章敍述自己信主後,仍有罪中的掙扎。但在第八章敍述自己,得以昂首前行,因為靠聖靈的能力勝過罪。在第一節原文是以「因為」開始,就是在前文掙扎中的出路,他以信心認定在基督裏,就是與基督同死同活,解決了被定罪而當受的刑罰。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使我們在基督裏得以自由,罪的律叫我們沉淪於罪中,使我們死。生命聖靈的律卻叫我們可以有能力過聖潔的生活,從今以後真正活在自由中。這就是基督釋放了我們的意思。


二.基督成罪案結果(vv.3-4)

人因為肉體的輭弱,根本不能藉著律法產生聖潔行為。神唯有差他的獨生子耶穌,成為罪身的形狀,這意思是本質上耶穌是沒有罪的,祂也有犯過罪,但他成為罪身的形狀,就是與犯罪的人相似。所以他成了贖罪祭,代替我們的罪死,他死不是因祂有罪性,也不是他犯罪,乃是代替我們的罪。成了罪案,案件完結,耶穌被判定有罪。因此,律法上愛人愛神的精義,我們可以靠著聖靈來實踐出來,因為我們已將生命主權交給聖靈。


這是我們真實的經歷,憑著肉體的立志,人永遠不能成事。藉著聖靈的感動與能力,有些我們以為不能改變的生命陋習,因為我們願意順服去行,久而久之,在我們不知不覺當中,已經脫離了。又當我們掙扎禱告時,承認我們的輭弱不是,聖靈就因著我們的謙卑,叫我們再一次重新得力。


親愛的主!感謝祢的救贖,道成肉身成為罪案,叫我們從罪裏得釋放。又感謝聖靈叫我們靠祢的能力,可以昂首,勝過罪的捆綁,過成聖的生活。阿們!


問題思想:

  1. 「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、就不定罪了。」你如何理解這句經文?
  2. 我們如何脫離罪和死的律?
  3. 神的兒子耶穌願成為罪身的形狀,以無罪之身代替罪人死,我們可以如何報答基督救贖恩情?
  4. 再讀以上經文,寫下靈修札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