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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林多前書 靈修分享(十七) 正確夫妻關係
作者:黎仲明

經文:七1-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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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:7  


大綱

一、避免淫亂之法應當嫁娶(vv.1-2)

二、夫妻合宜相待不要虧負(vv.3-4)

三、特殊情況分房專注事奉(vv.5-7)


保羅給哥林多教會作出婚姻指引,因為有些人走向另一個極端,以為婚姻是不好,當持守獨身,以此保持聖潔。但保羅解釋有些人是需要結婚,因為人的性慾,是神賜與的,人可以享受,不過是規範在夫妻之間。


一、避免淫亂之法應當嫁娶(vv.1-2)

有人寫信問保羅有關男女婚姻的事情,保羅說男不近女到好,這男不近女不是普通的接觸,乃是男女的性關係。保羅的意思是作一個比較性的說法,若果你沒有這需要,可以不結婚,因保羅也是獨身。但人有性慾的需要,他就要結婚來解決,以避免淫亂的事情出現。當然結婚也不是單單為這方面的需要。他要糾正有些哥林多教會的信徒禁止嫁娶的錯誤。


二、夫妻合宜相待不要虧負(vv.3-4)

為此妻子有義務滿足丈夫性慾的需要,作丈夫的也是一樣。因此,當二人結婚後,他們的身子就屬於對方,妻子和丈夫無權私自擁有自己的身子。夫妻的性關係,是屬靈上二人成為一體的外顯表達。


三、特殊情況分房專注事奉(vv.5-7)

若果不願將自己身子與對方分享,就是虧負對方,除非兩相情願。但有一特殊情況可以分房,因為有屬靈的需要,他要專心禱告。夫婦很願意打破正常的規律。但之後仍要回復正常,因為撒但會乘虛而入,引誘輭弱的一方。婚姻以外的性關係是放縱,但婚姻以內的性關係是正常,夫妻應樂意去分享。保羅最後補充就是,他不是命令人要持守獨身,乃是准許人結婚,這也是神的吩咐,因為不是每一個人都好像保羅一樣,有獨身恩賜。


保羅對婚姻的關係有幾方面叫我們知道,一.性關係只規範在夫妻之間。二.解決性慾的問題,消極方式就是結婚。三.夫婦之身體,已是雙方擁有,不是個人的專利。四.特殊情況,要專心事奉,可暫時分房。五.獨身是恩賜,不是人人都有的。六.夫妻之間的性關係,是神准許的,不是污穢。七.信仰不是強調禁慾主義。


親愛的主!祢設立婚姻,叫夫妻之間二人成為一體,這包括靈性與身體。合宜的性關係,是祢准許的。求主叫人明白到祢的心意,以合神心意對待配偶。阿們!


問題思想:

  1. 保羅以一個怎樣的普通原則人需要結緍?
  2. 保羅提醒夫妻之間當以合宜待對方是甚麼意思?為何夫妻可以分房?
  3. 保羅如何定義獨身的事?
  4. 信徒當如何看重婚姻的事情?
  5. 再讀以上經文,寫下靈修札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