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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靈修分享(二十四)
不自由的自由
作者:黎仲明長老
經文:六15-23
6:15這卻怎麼樣呢,我們在恩典之下、不在律法之下、就可以犯罪麼,斷乎不可。
6:16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、順從誰、就作誰的奴僕麼,或作罪的奴僕、以至於死,或作順命的奴僕、以至成義。
6:17感謝神、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、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。
6:18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、就作了義的奴僕。
6:19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、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、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、以至於不法,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、以至於成聖,
6:20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、就不被義約束了。
6:21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、當日有甚麼果子呢,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。
6:22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、作了神的奴僕、就有成聖的果子、那結局就是永生。
6:23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,惟有神的恩賜、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、乃是永生。
大綱
一.從此不作罪的奴僕(義僕入門)(vv.15-16)
二.神義僕地位的產生(vv.17-18)
三.罪僕與義僕的比較(義僕歷程)(vv.19-23)
保羅已經說明一個基督徒,他已經在恩典下生活,那麼罪不能轄制他。然而有人會問另一個問題,人既在恩典之下,不在律法之下,就可以再犯呢?
一.從此不作罪的奴僕(義僕入門)(vv.15-16)
有人會說(可能是猶太人),若果在恩典之下,不在律法之下,人就可犯罪嗎?保羅跟v.1的回應一樣,斷乎不可。因為你們當作人的奴僕去服待主人,你們就是他的奴僕。同樣地,你們犯罪就是作了罪的奴僕,其結果就是死。你們若順服神,就成為義的奴僕。
二.神義僕地位的產生(vv.17-18)
感謝神!因為人未信主前是罪的奴僕,現今因為從心裏相信了所傳的福音,從罪裏得釋放,就作了神的義僕。
三.罪僕與義僕的比較(義僕歷程)(vv.19-23)
保羅在這裏將罪僕和義僕的行為和結果作比較,從前未信之前是將自己身體獻給罪作奴僕,以致犯罪。如今還將身體獻給義作奴僕,以致人不斷作成聖的功夫。那作罪的奴僕,是沒有真理規範來管束他的行為。作罪的奴僕,其終極結局就是死,作義的奴僕,其終極結果就是生,並且罪的權勢不能困著他,叫他在罪中不能自拔。因為罪帶來的工價就是死亡,當人接受了神在耶穌基督的恩賜(救恩),就是永生。保羅要說明,一個已經有永生的人,仍舊在罪權之下生活是不合宜的。
保羅在這裏,要求屬主的人,要認定他的主人不再是罪,乃是神。他的結果,不是永死,乃是永生。所以人應當在這成聖的道路裏面努力,在這條路,人當主動結出成聖的果子,不是被動,乃是主動的靠著神的能力去勝過罪。因此,要認定神為主人,也要實踐聖潔生活,乃是我們當作的本份。
親愛的主!我們要認定祢是我們的主,因為祢是聖潔,惡恨罪。求主叫我們不斷親近祢,被祢聖潔的屬性感染,不再在罪中生活,因為我們已不再在罪的權勢之下奴僕。阿們!
問題思想:
- 我們是如何由作罪的奴僕成作為義的奴僕?
- 為何罪的工價乃是死?
- 我們的生命是否經常結聖靈果子?
- 再讀以上經文,寫下靈修札記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