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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林多前書 靈修分享(二十一) 是否出嫁事宜
作者:黎仲明

經文:七36-40

7:36 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、女兒也過了年歲、事又當行、他就可隨意辦理、不算有罪、叫二人成親就是了。


7:37 
倘若人心裡堅定、沒有不得已的事、並且由得自己作主、心裡又決定了留下女兒不出嫁、如此行也好。


7:38 
這樣看來、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.不叫他出嫁更是好。


7:39 
丈夫活著的時候、妻子是被約束的.丈夫若死了、妻子就可以自由、隨意再嫁.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。


7:40 
然而按我的意見、若常守節更有福氣.我也想自己是被 神的靈感動了。


大綱

  1. 女兒是否出嫁事宜(vv.36-38) 
  2. 寡婦是否出嫁事宜(vv.39-40)

    先前保羅總結了人應否守獨單身。他最後還後要處理,作父親如何處理女兒出嫁的事宜,和作為寡婦選擇出嫁事宜。



1. 女兒是否出嫁事宜(vv.36-38)

保羅提醒作父親,不要執著攔阻女兒出嫁。任憑他們出嫁便可。有些不些不願意女兒出嫁,或許因為保羅曾經說過獨身是更可取的事(V.8, 28-34)。或許受到當時禁慾主義的錯誤屬靈觀影響。也有人認為現今的世界艱難(V.26),女兒守獨身更好。

若有人意志堅定,讓女兒守獨身,就要安心。這丕是受當時禁慾主義所影響。出嫁與否,不是關涉道德和真理的問題。這是人心裏所認定,他自由的抉擇。


2. 寡婦是否出嫁事宜(vv.39-40)

這是保羅對婚姻的事宜的總結。論到婚姻,男與女的結合是在神面前的盟約,因此人是不可以離婚。所以保羅說:「丈夫若活著的時候,妻子是被約束。」這是指這是一個盟約。假若丈夫死了,這盟約就解除。這妻子可以再嫁。唯一可離婚的理由,其中一方是犯姦淫,這就破壞了盟約。

保羅最後的意見,委婉地表達出十,寡婦若能守獨身,這是好的。然而嫁聚的抉擇,需要審的思想。保羅也提到(提前5:9-13)也承認,在不同的境況上,寡婦再婚是更合宜的。


親愛天父!你做男和女,設下婚姻制度。求你叫信徒盡守這二人成為一體的真理。又在嫁與娶的事情上,求聖靈引導人有理智的抉擇,但願基督徒的婚姻成為世人美好的見證。     阿們!


問題思想:

  1. 甚麼是合神心意的婚姻?
  2. 為何神禁止人離姻?
  3. 保羅對守獨身有何意見?你又如何看?
  4. 再讀以上經文,寫下靈修札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