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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壹書 靈修分享() 光明中相交

作者:黎仲明

經文:一5-10

1:5    神  

1:6    

1:7    

1:8   便  

1:9    

1:10   便  


大綱

.光明中與神相交(vv.5-7)

.我們蒙赦免罪人(vv.8-10)


約翰解釋與神相交的必要條件,他用光來形容神的道德完全。以黑暗代表人在罪的當中。人要與神相交,必須知道自己是罪人,並且接受基督洗淨我們的罪。


.光明中與神相交(vv.5-7)

神就是光,約翰經常用光與黑暗,說明神的道德完美,而人是在黑暗當中,就如約翰福音所說,光照在黑暗,黑暗卻不接受光(約一5)。這個信息是約翰跟從主時,耶穌親自將祂的聖潔顯明給他們。神的本質是聖潔,人與神相交必須聖潔。若果人說與神相交,卻不斷沉溺在罪中,他就是說謊。我們若在光明中行,這是遵行祂的話,我們就體會祂與我們一起,因為祂是光。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的罪,約翰在這裏要說明聖潔的基礎,是我們不斷認定耶穌已經洗淨我們的罪。人若沒有這樣認信,沒辨法與神相交。


.我們蒙赦免罪人(vv.8-10)

約翰發出嚴厲警告,人說自己無罪,便是自欺。這罪是指人的罪性。自從亞當犯罪後,罪進入世界,我們成為他的後裔,都成為罪人。人說自己沒有罪,他就是否定真理。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約翰以神二個屬性來說明,祂是信實,是可信靠的,人一但認罪,祂就會拯救到底。是公義,神不以有罪為無罪,但我們若認罪,主耶穌就承擔神公義的審判,我們蒙赥免,是因耶穌的緣故。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,那必然是說謊,神的道不在我們心裏了。約翰在6,8,10節都說否定真理,因為當時假師傅的出現,說他們沒有罪,所以他作嚴厲的回應。


基督徒與神相交的基礎,一.認定耶穌的代贖。二.實踐聖潔生活。三.要警覺神是完全聖潔。這經文叫我們思想到:一.清楚救恩是與神相交的基礎,這提醒我們要為肢體清楚救恩守望。二.要享受與神美好相交,必須有聖潔生活。三.信主的人不應長期沉溺在罪中。


親愛天父!祢是聖潔的神,我們因著主耶穌的代贖,可以與祢親近。我們又立志不要流漣在罪中,免致我們在恩中墜落。   阿們!


問題思想:

  1. 約翰要說我們聖潔的基礎是甚麼?
  2. 我們為何能夠耶穌相交?
  3. 我們犯了罪,當怎樣作?
  4. 再讀以上經文,寫下靈修札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