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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三書 靈修分享(三) 眾人見證的榜樣
作者:黎仲明
經文:11-15
1:11 親 愛 的 兄 弟 阿 、 不 要 效 法 惡 、 只 要 效 法 善 。 行 善 的 屬 乎 神 . 行 惡 的 未 曾 見 過 神 。
1:12 低 米 丟 行 善 、 有 眾 人 給 他 作 見 證 . 又 有 真 理 給 他 作 見 證 . 就 是 我 們 也 給 他 作 見 證 . 你 也 知 道 我 們 的 見 證 是 真 的 。
1:13 我 原 有 許 多 事 要 寫 給 你 、 卻 不 願 意 用 筆 墨 寫 給 你 .
1:14 但 盼 望 快 快 的 見 你 、 我 們 就 當 面 談 論 .
1:15 願 你 平 安 。 眾 位 朋 友 都 問 你 安 。 請 你 替 我 按 著 姓 名 問 眾 位 朋 友 安 。
大綱
一.約翰的稱讚─低米丟行善(vv.11-12)
二.約翰的盼望─快快能見面(vv.13-15)
在整個約翰三書,有其獨特的結構。約翰對信徒的評價,好榜樣─該猶,壞榜樣─丟特腓,好榜樣─底米丟。這裏是一個首尾呼應,勸導信徒要效法好榜樣去行,也不要跟丟特腓的行為。
一.約翰的稱讚─低米丟行善(vv.11-12)
約翰對丟特腓的行為,作一個屬靈的總結,以親切的口吻提醒他們。不要效法惡,因為這是出於那惡者和人的罪性。要效法善,因為神是美善的,一切美善的行為也是出於神。行惡的未見過神,這不等於丟特腓是未重生得救,乃是這種行為好像一個未信主的人,他未曾有親近神的經歷。約翰向眾信徒稱讚低米丟,他是帶約翰信件的人,眾人印證他有美好的行為,並且合乎真理,就是約翰的隊工也印證出來。
二.約翰的盼望─快快能見面(vv.13-15)
約翰的結語,跟二書一樣,他有很多的分享想寫下來,但筆墨不能完全表達。所以盼望很快見面,有更多的屬靈分享。最後就是約翰及眾肢體對他們的問安。這樣的結語,可見約翰是一個非常著重情感的人,他很想念肢體,最快樂的事,就是能夠見面。
約翰寫這信的目的,一.對有需要的肢體作出物質或金錢的支持,是愛的表達。若果沒有履行,很難說連於真理。二.我們的行為反影我們的性情。這就從我們無私的行為和不吝嗇的對肢體支持,可以看出來。這經文叫我們思想到:一.愛必然有行動的表達。二.好的行為,必定讓別的肢體肯定,和合乎真理。
親愛天父!認識真理,必定實踐真理,這才是屬靈的完全人。求父叫我們認識真理、扎根真理、活出真理,以至我們成為別人的屬靈榜樣,叫榮耀歸給神。 阿們!
問題思想:
1. 低米丟行善,是指他有甚麼行為?你如何學效?
2. 我們如何看見約翰是一個充滿情感的人?
3. 你與肢體之間屬靈關係怎樣?
4. 再讀以上經文,寫下靈修札記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