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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靈修分享(三十六)

神主權揀選

作者:黎仲明長老

經文:九6-13


9:6這不是說神的話落了空,因為從以色列生的、不都是以色列人,


9:7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、就都作他的兒女,惟獨『從以撒生的、纔要稱為你的後裔。』


9:8這就是說、肉身所生的兒女、不是神的兒女,惟獨那應許的兒女、纔算是後裔。


9:9因為所應許的話是這樣說、『到明年這時候我要來、撒拉必生一個兒子。』


9:10不但如此、還有利百加、既從一個人、就是從我們的祖宗以撒懷了孕,


9:11(雙子還沒有生下來、善惡還沒有作出來、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、不在乎人的行為、乃在乎召人的主)


9:12神就對利百加說、『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。』


9:13正如經上所記、『雅各是我所愛的、以掃是我所惡的。』


大綱

一.按神應許的揀選(vv.6-8)

二.歷史例證─以撒、雅各(vv.9-13)


以色列人,按其名字就是神的兒女。究竟他們是否神的兒女?神的兒女是基於其肉身的關係,還是祂特別的揀選。保羅舉出歷史的證據來支持神揀選的主權。


一.按神應許的揀選(vv.6-8)

神是否已經放棄以色列民呢?保羅在這裏再解釋甚麼是以色列人,他很決斷地說,不是從肉身所生的就是以色列人。從歷史來看,是否亞伯拉罕的兒女都成為他的後裔,並不是。惟有神指定以撒的後裔才是,因此連以實瑪利也不是。因此,成為神的兒女,不在於肉身的關係,乃是神應許揀選的才是。


二.歷史例證─以撒、雅各(vv.9-13)

神賜福給以撒,不是在亞伯拉罕生了他以後發生,乃是在他出生前,撒拉的月經已經斷了,不能生育。神以超自然的能力,應許亞伯拉罕賜他兒子(以撒)。這是神的揀選。還有就是當利百加懷了雙子,神對利百加說,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。這雙子還未出生,所以不能以善惡的行為判斷他們。神這樣說是出於祂的主權。先知瑪拉基也這樣說:「雅各是我所愛的,以掃是我所惡的。」這不是說神憎惡以掃,這裏以比較來說,神因揀選雅各而忽略以掃。


這段經文要突出神的主權性,神揀選人不是因他的出身血緣,也不是因他的行為好壞。因為,按實在來說,所有的人在神面前也是乏善足陳。因此,這裏所說人蒙神的揀選是神的主權性。這裏要讓以色列人明白,他們並沒有甚麼功德和地位,叫神賜兒女的名份給他們。這裏叫我們想到,神的主權駕馭一切,我們有賴神的揀選是神的主權,因此我們當珍惜這樣的揀選,叫我們常帶著感恩的心回應祂的揀選。


親愛的主!祢是創造宇宙萬物的真神,一切的事情都是掌控在祢的手中,連我們得著祢這份救恩,都是祢主權的揀選。為此,我們獻上深深感謝。阿們!



問題思想:

  1. 誰才是神應許亞伯來罕的後裔?
  2. 你如何理解神揀選這個主題?
  3. 你能夠得救是否都是神的揀選?
  4. 再讀以上經文,寫下靈修札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