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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壹書 靈修分享(十四)

要彼此相愛

經文:三19-23

3:19   從 此 、 就 知 道 我 們 是 屬 真 理 的 、 並 且 我 們 的 心 在 神 面 前 可 以 安 穩 。 

3:20   我 們 的 心 若 責 備 我 們 、 神 比 我 們 的 心 大 、 一 切 事 沒 有 不 知 道 的 。 

3:21   親 愛 的 弟 兄 阿 、 我 們 的 心 若 不 責 備 我 們 、 就 可 以 向 神 坦 然 無 懼 了 . 

3:22   並 且 我 們 一 切 所 求 的 、 就 從 他 得 著 . 因 為 我 們 遵 守 他 的 命 令 、 行 他 所 喜 悅 的 事 。 

3:23    神 的 命 令 就 是 叫 我 們 信 他 兒 子 耶 穌 基 督 的 名 、 且 照 他 所 賜 給 我 們 的 命 令 彼 此 相 愛 。 


大綱

一.在神面前罪疚全消(vv.19-21)

二.遵祂命就與神同住(vv.22-23)


信徒因愛弟兄而自我犧牲,這就可以坦然到神面前,將來也不致帶著虧欠的心見主。


一.在神面前罪疚全消(vv.19-20)

約翰說「為此」,是指上文的弟兄之間當彼此相愛。我們若能彼此相愛,這足以證明我們是屬於真理,那末我們的良心就不會作出指控,在神面前就可以心安理得。因為神比我們的心大,他知道一切,這是指他知我們裏面的動機純正。


二.遵祂命就與神同住(vv.21-24)

真正愛弟兄,叫我們良心不會責備我們,也因此坦然見神。我們因順服神的命令去愛弟兄,以致禱告沒有難阻,因為行他所喜悅的事。神吩咐我們接受主耶穌為救主,也接受主耶穌教導彼此相愛的真理。這裏說明主耶穌所賜的救恩是基礎,彼此相愛是印證我們得著這救恩。


神命令信徒要彼此相愛,若果我們能夠相愛,就可以坦然無懼見主。原來不能愛弟兄,會障礙我們與主關係。這經文叫我們思想到:一.彼此相愛,是神的命令,這命令叫我們對己對人也有著屬靈的益處。二.人不愛弟兄,就是虧欠神,內心必然不能得著釋放。三.一個重生得救的人,必然要有愛的特質。四.肉體的輭弱,叫我們不曉得愛人,必須求聖靈幫助我們。


親愛天父!你命令我們愛弟兄,這是對我們生命及別人得著益處。求神禁止我們的老我發動恨意,以致別人和自己也受虧損。   阿們!


問題思想:

  1. 為何我們在神裏面可以罪疚全消?
  2. 為何愛弟兄使我們的禱告可以無難阻?
  3. 我們怎樣去愛那些我們認為不可愛的弟兄?
  4. 再讀以上經文,寫下靈修札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