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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林多前書 靈修分享(二十) 論守獨身
作者:黎仲明
經文:七25-35
7:25 論 到 童 身 的 人 、 我 沒 有 主 的 命 令 、 但 我 既 蒙 主 憐 恤 、 能 作 忠 心 的 人 、 就 把 自 己 的 意 見 告 訴 你 們 。
7:26 因 現 今 的 艱 難 、 據 我 看 來 、 人 不 如 守 素 安 常 纔 好 。
7:27 你 有 妻 子 纏 著 呢 、 就 不 要 求 脫 離 . 你 沒 有 妻 子 纏 著 呢 、 就 不 要 求 妻 子 。
7:28 你 若 娶 妻 、 並 不 是 犯 罪 . 處 女 若 出 嫁 、 也 不 是 犯 罪 . 然 而 這 等 人 肉 身 必 受 苦 難 . 我 卻 願 意 你 們 免 這 苦 難 。
7:29 弟 兄 們 、 我 對 你 們 說 、 時 候 減 少 了 . 從 此 以 後 、 那 有 妻 子 的 、 要 像 沒 有 妻 子 。
7:30 哀 哭 的 、 要 像 不 哀 哭 . 快 樂 的 、 要 像 不 快 樂 、 置 買 的 、 要 像 無 有 所 得 。
7:31 用 世 物 的 、 要 像 不 用 世 物 . 因 為 這 世 界 的 樣 子 將 要 過 去 了 。
7:32 我 願 你 們 無 所 挂 慮 。 沒 有 娶 妻 的 、 是 為 主 的 事 挂 慮 、 想 怎 樣 叫 主 喜 悅 。
7:33 娶 了 妻 的 、 是 為 世 上 的 事 挂 慮 、 想 怎 樣 叫 妻 子 喜 悅 。
7:34 婦 人 和 處 女 也 有 分 別 。 沒 有 出 嫁 的 、 是 為 主 的 事 挂 慮 、 要 身 體 靈 魂 都 聖 潔 . 已 經 出 嫁 的 、 是 為 世 上 的 事 挂 慮 、 想 怎 樣 叫 丈 夫 喜 悅 。7:35 我 說 這 話 、 是 為 你 們 的 益 處 . 不 是 要 牢 籠 你 們 、 乃 是 要 叫 你 們 行 合 宜 的 事 、 得 以 殷 勤 服 事 主 、 沒 有 分 心 的 事 。
大綱
一、對守童身意見(vv.25-26)
二、理由(一)─免肉身受苦(vv.27-28)
三、理由(二)─主必快再來(vv.29-31)
四、理由(三)─以主事為念(vv.32-35)
保羅在這裏討論有關守獨身的問題,他列舉了幾個理由來說明比較,這經文並不是說他鼓勵守獨身,只是作事實的分析,讓人去思考一下。
一、對守童身意見(vv.25-26)
論到獨身的事情,保羅並沒有得到神的啟示。作為一個被主憐恤忠心工人,他有責任將自己的意見說出來。保羅說現今是艱難的世代,人不結婚是好的。他以末世的角度來說明,因為越近主回來,信徒面對的逼迫就越大,人的道德更加敗落,仇敵的攻擊就更大,因此維繫婚姻關係實在不容易。
二、理由(一)─免肉身受苦(vv.27-28)
保羅仍以從前所說作為教導,人沒有特別的領受,最好不要改變自己的身份。有妻子纒著,不要要求脫離,沒有妻子的,就不要求纏著。然而,無論嫁娶都不是罪,但要留意的是,你要預計在婚姻上會有肉身上的苦難,例如你的配偶或兒女病了要照顧,二個人相處所產生的衝突。
三、理由(二)─主必快再來(vv.29-31)
保羅再說明,末世已近,一切都是很短暫,這包括喜怒哀樂、嫁娶的事、擁有的事、生活的事。因此,不要為嫁娶而牽掛。
四、理由(三)─以主事為念(vv.32-35)
保羅總結其所言,人在婚姻生活上,必定會被為家庭和配偶的事掛慮,因要叫配偶喜悅。但沒有嫁娶的人,可以全心全意為主的事掛念。一個處女和婦人的分別就是,婦人要為丈夫掛慮,但處女可以全心全意分別出來,為主的事掛慮,並不是說婚姻就是不聖潔。保羅再一次澄清,他不是贊成人守獨身,不嫁娶,而是若能獨身去事主,確是一件很美的事。
保羅在這裏討論獨身的益處,並沒有反對人去嫁娶。當人要嫁娶,必須思想到人所面對的困難,甚至會影響事主的專心。當人沒有嫁娶的時候,可以專心事主。還有信徒當以末世的角度來思考世上的事,人不必勉強或留戀,因為這些事都很快過去。
親愛的主!保羅論說守獨身事主是一件美事,然而他也沒有建議人不結婚。無論如何,求主叫我們在甚麼身份,就當照甚麼身份來生活。只要意志堅定,祢都會看為美的。 阿們!
問題思想:
- 保羅如何看守獨身?
- 保羅舉出甚麼理由支持守獨身?
- 你對獨身與嫁娶有何意見?
- 再讀以上經文,寫下靈修札記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