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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林多前書 靈修分享(十三) 教會淫亂的事─娶繼母為妻
作者:黎仲明
經文:五1 -5
5:1 風 聞 在 你 們 中 間 有 淫 亂 的 事 . 這 樣 的 淫 亂 、 連 外 邦 人 中 也 沒 有 、 就 是 有 人 收 了 他 的 繼 母 。
5:2 你 們 還 是 自 高 自 大 、 不 哀 痛 、 把 行 這 事 的 人 從 你 們 中 間 趕 出 去 。
5:3 我 身 子 雖 不 在 你 們 那 裡 、 心 卻 在 你 們 那 裡 、 好 像 我 親 自 與 你 們 同 在 、已 經 判 斷 了 行 這 事 的 人 、
5:4 就 是 你 們 聚 會 的 時 候 、 我 的 心 也 同 在 、 奉 我 們 主 耶 穌 的 名 、 並 用 我 們 主 耶 穌 的 權 能、
5:5 要 把 這 樣 的 人 交 給 撒 但 、 敗 壞 他 的 肉 體 、 使 他 的 靈 魂 在 主 耶 穌 的 日 子 可 以 得 救 。
大綱
一、紀律的事情─娶繼母為妻(vv.1-3)
二、紀律的權柄─源自主耶穌(vv.4-5)
保羅在一至四章指出哥林多教會以人誇口,結黨紛爭,並且挑戰保羅的屬靈權柄。他們也強調肉體的智慧,這些智慧與屬靈智慧大相逕庭。因著這樣的誇口,靠肉體行事。教會出現了很多紀律問題,首先出現就是淫亂的事,有人娶繼母為妻,保羅在這裏嚴嚴責備他們,囑咐他們要重視及處理。
一、紀律的事情─娶繼母為妻(vv.1-3)
保羅很確定有人向他報告在哥林多教會,有淫亂的事,這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就是有人娶繼母為妻。教會面對這麼嚴重的道德問題,他們仍舊視若無睹,還在結黨紛爭。並不哀痛,他們可能覺得基督徒是自由人,並不受任何事情轄制,容許這樣的事可以是包容。保羅直接了當對他們說,要將這人趕出教會,與他斷絶交通。他認為雖然自己不在他們當中,但心靈與他們相通,這要叫哥林多教會與他心靈一致處理這事情。
二、紀律的權柄─源自主耶穌(vv.4-5)
保羅認為這樣的事,已經眾所週知,所以要公開處理,他們在聚會宣告此事,保羅都與他們的心靈一致。他們的權能是來自主耶穌,因為主的權能是勝過一切罪惡勢力,這權能是透過神的話彰顯出來,就是按著神的話作判決。保羅建議將犯罪者交給撒但,意思就是將他趕離屬靈群體,叫他在世界生活,因為世界暫時仍由撒但管轄,他們沒有屬靈群體的保護,被撒但控制,不斷放縱犯罪,身體和靈性就會大大虧損,有些病、有些死亡,最後他們只是僅僅得救,像火中抽出一根柴。這樣的做法是一種警誡,也防止這些罪在教會漫延。
這段經文提醒我們,一.教會不應包容罪。二.淫亂的事是神所憎惡。三.教會紀律是同心來印證。四.屢勸不改的信徒,教會應該拒絶與他相交,趕他出教會。五.與屬靈群體失去關係,必定召致身體與靈性的虧損。
親愛的主!教會是聖潔群體,不能包容罪惡。求祢叫我們有著那種聖潔的性情,保守自己的聖潔。當教會處理紀律事情,求主叫我們同心印證,並奉主的名去執行。 阿們!
問題思想:
- 為何保羅說聚繼母為妻是嚴重的事情?
- 保羅解釋紀律的權柄來自甚麼?
- 我們如何看教會紀律?是否一定需要有教會紀律?
- 再讀以上經文,寫下靈修札記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