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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靈修分享(五十一)

順服掌權者

作者:黎仲明長老

經文:十三1-7


13:1在上有權柄的、人人當順服他.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 神的.凡掌權的都是 神所命的。


13:2所以抗拒掌權的、就是抗拒 神的命.抗拒的必自取刑罰。


13: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、乃是叫作惡的懼怕。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麼.你只要行善、就可得他的稱讚.


13:4因為他是 神的用人、是與你有益的。你若作惡、卻當懼怕.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.他是 神的用人、是伸冤的、刑罰那作惡的。


13:5所以你們必須順服、不但是因為刑罰、也是因為良心。


13:6你們納糧、也為這個緣故.因他們是 神的差役、常常特管這事。


13:7凡人所當得的、就給他.當得糧的、給他納糧.當得稅的、給他上稅.當懼怕的、懼怕他.當恭敬的、恭敬他。


大綱

一.順服掌權者─神所設立(vv.1-3)

二.順服掌權者─防止作惡(vv.4-5)

三.順服掌權者─理當上稅(vv.6-7)


保羅論述完基督徒與人的關係,現今論述的主題就是我們如何看在上的政權,並且以甚麼態度來面對統治者。


一.順服掌權者─神所設立(vv.1-3)

每個基督徒都要對掌權者順服,這是身為一個地上公民應有的責任。一個掌權者無論信與不信,都是神所設立。既然如此,抗拒掌權者,就是抗拒神,這樣他必自取刑罰。當然有人會問,那行暴政的統治者,我們當順服嗎?當然我不作違背聖經之事,這是得罪神的。換言之,地上的君王,是神在地上掌權的代理人,他會看你的行為作出賞善罰惡。


二.順服掌權者─防止作惡(vv.4-5)

這地上的掌權者,是神地上的代表。他會對犯錯的人作出刑罰,人因為懼怕而順服,也因為你的良心(是非之心)的判斷來順服。神這樣設立,是叫這充滿罪的世界,有限度遏止罪的發生。


三.順服掌權者─理當上稅(vv.6-7)

地上公民的責任,就是要交稅給政府,他既是神所設立,我們就有這義務交稅,為著他能夠有效管治這社會。有人問主耶穌,是否要交稅,他沒有拒絕,結果叫彼得去打魚,拿魚口中的錢來交稅。想一想,耶穌交稅給羅馬外邦政權,他們是侵略者,但耶穌也照樣順服。


這是充滿罪惡的世界,神設立掌權的,是防止這世界更加混亂,當然這是局部性。因為人的罪性始終想作惡。但有了掌權者,可以叫這世界有暫時性的平靜,人可以平安渡日,但最終的平安日子,都要等神回來才實現。至於有基督徒說,推翻暴政,這是另外的議題,不是保羅在這裏所討論的。但身為基督徒公民的基本責任,就是順服政府。


親愛天父!求祢叫我們有著順服的心來面對地上掌權者,祢設立他們,目的是防止罪惡的漫延,也是叫他們有地上作賞善罰惡之事。求祢叫我們這紛亂的世代中,活出良好公民的見證。阿們!


問題思想:

  1. 你同意地上的政權都是在神掌管著?
  2. 你明白為何保羅提出要順服在上有權的人?
  3. 在充滿罪惡的世界,我們可以如何為地上的掌權者禱告和守望?
  4. 再讀以上經文,寫下靈修札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