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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壹書 靈修分享(十) 作神聖潔兒女
作者:黎仲明
經文:二29-三6
2:29 你 們 若 知 道 他 是 公 義 的 、 就 知 道 凡 行 公 義 之 人 都 是 他 所 生 的 。
3:1 你 看 父 賜 給 我 們 是 何 等 的 慈 愛 、 使 我 們 得 稱 為 神 的 兒 女 . 我 們 也 真 是 他 的 兒 女 . 世 人 所 以 不 認 識 我 們 、 是 因 未 曾 認 識 他 。
3:2 親 愛 的 弟 兄 阿 、 我 們 現 在 是 神 的 兒 女 、 將 來 如 何 、 還 未 顯 明 . 但 我 們 知 道 主 若 顯 現 、 我 們 必 要 像 他 . 因 為 必 得 見 他 的 真 體 。
3:3 凡 向 他 有 這 指 望 的 、 就 潔 淨 自 己 、 像 他 潔 淨 一 樣 。
3:4 凡 犯 罪 的 、 就 是 違 背 律 法 . 違 背 律 法 就 是 罪 。
3:5 你 們 知 道 主 曾 顯 現 、 是 要 除 掉 人 的 罪 . 在 他 並 沒 有 罪 。
3:6 凡 住 在 他 裡 面 的 、 就 不 犯 罪 . 凡 犯 罪 的 、 是 未 曾 看 見 他 、 也 未 曾 認 識 他 。
大綱
一.神兒女是神慈愛揀選(二29-三1)
二.神兒女要像神潔淨(三2-4)
三.神兒女就不再犯罪(三5-6)
約翰繼續講論信徒將來要不羞愧見主,就不要沉溺在罪中。那繼續犯罪的人,就好像從未認識神。
一.神兒女是神慈愛揀選(二29-三2)
神是公義的,我們既是祂的兒女,就有著行公義的能力,從心裏行公義,是神兒女的表記。約翰因著人信主的改變,能夠有行義的力量,他很快樂地說,這是神對這班蒙恩罪人,何等大的慈愛。從經歷中我們實在體會是神的兒女,這是那些沒有認識神的人,無法明白的。
二.神兒女要像神潔淨(三3-4)
當人信主那一刻開始,就得著神兒女身份,將來怎樣,還沒有顯明。因為在那一天我們身體將會改變,他若顯現的時候,我們必要像祂,因為看見主本來是怎樣的。但如今等侯的階段,就不要任意妄為,乃保守自己裏外的潔淨,像我們主一樣的潔淨。要知道一旦成為神兒女,就要永遠保持聖潔。
三.神兒女就不再犯罪(三5-6)
凡犯罪的人,就是觸犯了神的律法,也成不法之人。要知道主耶穌第一次來到世界,主要目的是為世人的罪釘十字架。祂在世上沒有犯過罪,我們成為神的兒女,就是住在主裏面,有著靈裏相交的關係,就不當持續地沉溺在當中。那些沉溺在罪中的人,是未曾在經歷中認識主。
約翰提醒得著神兒女名份是何等寶貴,基督徒當謹慎自己的行為,不要沉溺在罪中。也要提醒自己將來要見主,現今就要保持著身心靈的潔淨。這經文叫我們思想到:一.我們得著神兒女的名份,充份體會神對我們何等大的慈愛。二.我們既是神兒女,就當活出神兒女那份聖潔。三.我們不要再沉溺在那些習慣性罪中,要常常檢視自己的生命。求聖靈給我們能力去除淨。
親愛天父!我們蒙揀選成為神兒女,是祢何等大的慈愛。我們要活出聖潔的生命,以配合這兒女的身份。我們也不想將來見主,因為不聖潔而蒙羞。 阿們!
問題思想:
- 當你明白到你是蒙神揀選的兒女,有何感受?
- 為何我們要追求聖潔?
- 最大難阻你追求聖潔生活的是甚麼?
- 再讀以上經文,寫下靈修札記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