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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壹書 靈修分享(十一) 犯罪屬魔鬼

作者:黎仲明


經文:三7-10上

3:7   小 子 們 哪 、 不 要 被 人 誘 惑 、 行 義 的 纔 是 義 人 . 正 如 主 是 義 的 一 樣 。 

3:8   犯 罪 的 是 屬 魔 鬼 、 因 為 魔 鬼 從 起 初 就 犯 罪 。 神 的 兒 子 顯 現 出 來 、 為 要 除 滅 魔 鬼 的 作 為 。 

3:9   凡 從 神 生 的 、 就 不 犯 罪 、 因 神 的 道 〔 原 文 作 種 〕 存 在 他 心 裡 . 他 也 不 能 犯 罪 、 因 為 他 是 由 神 生 的 。 

3:10   從 此 就 顯 出 誰 是 神 的 兒 女 、 誰 是 魔 鬼 的 兒 女 . 凡 不 行 義 的 、 就 不 屬 神 . 不 愛 弟 兄 的 也 是 如 此 。 


大綱

一.犯罪的屬魔鬼(vv.7-8)

二.神兒女不犯罪(vv.9-10上)


約翰再提醒信徒不要再犯罪,不犯罪就有著神聖潔的本質,那犯罪的有著魔鬼的本質。


一.犯罪的屬魔鬼(vv.7-8)

約翰糾正那些假師傅的錯誤教導。他肯定神的兒女被稱為義人,他必定不犯罪,因為有主公義的本質。然而那些犯罪的,必然是屬於魔鬼,因為它起初就犯罪,就如創世記第三章,魔鬼引誘亞當、亞娃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,叫他們陷於罪中。


二.神兒女不犯罪(vv.9-10上)

凡從神的生的就不犯罪,因為父是完全聖潔的,我們是他的兒女,就承傳了祂聖潔的本質。有另一解釋為不習慣地犯罪,因為實際上我們成了神的兒女,仍舊會犯罪。從屬靈的本質來看,我們犯罪,因為仍舊有那舊人的罪性。不犯罪是指新人的的本質。從神生的新人是新人本質,他不犯罪。那末屬魔鬼的本質,必然是犯罪。


約翰這裏提醒我們本是屬神兒女,就當有著那不犯罪的本質。不要再順服舊有性犯罪的本質,那是屬魔鬼的。這經文叫我們思想到:一.我們是重生的人,就當有新人不犯罪的性情。二.我們本質裏的舊我,仍然很強,必需要靠著聖靈治死那舊我。三.魔鬼從起初被就敵擋主,我們當要順服真理,就能抵抗它的攻擊。


親愛天父!我們有著神兒女的聖潔的本質,求祢叫我們不要妥協肉體的舊我本質,再去犯罪。我們不想屬魔鬼,求聖靈幫助我們常思念父的聖潔,叫我們不要再犯罪。    阿們!


問題思想:

  1. 為何約翰說犯罪屬魔鬼?
  2. 神的兒女不犯罪是甚麼意思?
  3. 我們又如何理解信主後仍舊會犯罪?
  4. 再讀以上經文,寫下靈修札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