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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希米記靈修扎記:靈修分享二十三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主題:認罪的生命( 作者:袁仲輝)


經文: 尼希米記 9章1至4節

1 這月二十四日,以色列人聚集禁食,身穿麻衣,頭蒙灰塵。 2 以色列人就與一切外邦人離絕,站着承認自己的罪惡和列祖的罪孽。 3 那日的四分之一,站在自己的地方,念耶和華他們神的律法書;又四分之一認罪,敬拜耶和華他們的神。 4 耶書亞、巴尼、甲篾、示巴尼、布尼、示利比、巴尼、基拿尼站在利未人的台上,大聲哀求耶和華他們的神。


釋經與默想

經過了歡樂的七月初一日吹角節,七月初二日繼續研讀律法。然後到全體哀動的七月初十日贖罪日,接著便是歡樂的七月十五日至廿三日,即七天住棚節及最後第八日嚴肅會。經過了以上一連串節日後,到了七月廿四日,這日是重要的一日,這日的目的是要全體猶太人在神面前,禁食、中認罪,準備與神重新立約,尼希米記第九章,是尼希米記下半部份七至十三章的重要部份,也是全書的高峰。

在七月廿四日當天,仍有四份一時間全體念耶和華的律法書,相信就是摩西五經,四份一時間認罪,若全在日間時間舉行,接近三小時讀摩西五經,另外三小時全體猶太人一齊認罪悔改,就是為承認自己的罪惡和列祖的罪孽而悔改。他們全體是身穿麻衣,頭蒙灰塵,穿麻衣及撒塵土在自己身上,都是誠懇悔改及極度哀傷的表達。另外,而們認罪悔改的心情,是大聲哀求,原文即大聲地哭(cried with a loud voice),中文可以譯作為嚎哭!全體為自己在神面前認罪而痛哭嚎哭!


尼希米記內容常提及【哭】,分別是:

1: 4 我聽見這話,就坐下哭泣,悲哀幾日,在天上的神面前禁食祈禱,說:

1: 8 省長尼希米和作祭司的文士以斯拉,並教訓百姓的利未人,對眾民說:「今日是耶和華─你們神的聖日,不要悲哀哭泣。」這是因為眾民聽見律法書上的話都哭了

有為神國的需要而哭,有聽見神的律法而哭,有承認自己的罪惡和列祖的罪孽而哭!

你為甚麼事而哭?你上次為甚麼事而哭? 你有沒有為自己認罪悔改而哭? 猶太人在七月廿四日,再次反思過去列祖及當代猶太人如何得罪神而悔改流淚痛哭,我們又有沒有檢視自己的罪而哭?

人為甚麼會哭?多是心情難過而哭。若我們沒有為自己的罪難過而哭,求聖靈軟化我們裡面頑梗背逆的石心,每天可以為自己得罪神的地方,流淚悔改禱告,生命更新。

若我們犯罪得罪神而不悔改,你知道神也為你而哭嗎?

以賽亞書二十二章4節: 所以我說:你們轉眼不看我,我要痛哭。不要因我眾民(原文是民女)的毀滅,就竭力安慰我。

耶利米書十三章七節: 你們若不聽這話,我必因你們的驕傲在暗地哭泣;我眼必痛哭流淚,因為耶和華的群眾被擄去了。

以賽亞及耶利米的痛哭,正代表耶和華神也為不聽話的背逆之民而痛哭。


我們每一位都不是聖人,生命上常有不妥當及得罪神的地方,但我們是在神面前蒙恩的罪人,我們若有犯罪,需要來到神面前認罪悔改,經歷聖靈的更新,我們生命就重新得力,並且有力地過為主而活的生活,見證神!


思想問題

  1. 你每天有為自己得罪神的地方而認罪悔改嗎?
  2. 若你得罪神,自己心裡有沒難過?定還是毫無悔意?記著,聖靈會為罪責備我們, 約16: 8 “他既來了,就要叫世人為罪、為義、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”。當聖靈責備你之時,就是當為自己難過認罪悔改之時。
  3. 神有赦罪之恩,當我們為罪認罪悔改,神會用恩典托著我們從新出發,你有這樣的信心嗎?


禱告:要為自己每天得罪神的事,認罪悔改禱告,好讓生命保持聖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