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士師記 靈修分享 (22)

15:1-20  參孫的憤怒【作者:王志良長老】

151-8 過了些日子,到割麥子的時候,參孫帶著一隻山羊羔去看他的妻,說:「我要進內室見我的妻。」他岳父不容他進去,說:「我估定你是極其恨她,因此我將她給了你的陪伴。她的妹子不是比她還美麗嗎?你可以娶來代替她吧!」參孫說:「這回我加害於非利士人不算有罪。」於是參孫去捉了三百隻狐狸,將狐狸尾巴一對一對地捆上,將火把捆在兩條尾巴中間,點著火把,就放狐狸進入非利士人站著的禾稼,將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,並橄欖園盡都燒了。非利士人說:「這事是誰做的呢?」有人說:「是亭拿人的女婿參孫,因為他岳父將他的妻給了他的陪伴。」於是非利士人上去,用火燒了婦人和她的父親。參孫對非利士人說:「你們既然這樣行,我必向你們報仇才肯罷休。」參孫就大大擊殺他們,連腿帶腰都砍斷了。他便下去,住在以坦磐的穴內。

15:15-18 他見一塊未乾的驢腮骨,就伸手拾起來,用以擊殺一千人。參孫說:我用驢腮骨殺人成堆,用驢腮骨殺了一千人。說完這話,就把那腮骨從手裏拋出去了。那地便叫拉末利希。參孫甚覺口渴,就求告耶和華說:「你既藉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,豈可任我渴死、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呢?」

釋經與默想

作者反覆提及,參孫的人生讓自我中心與尊榮驅動,導致仇恨凌駕於使命之上。參孫曾想娶非利士人的女兒,但因自我與驕傲,婚宴最終無疾而終。過了一段時間,參孫回來尋妻,卻發現岳父已將女子許配他人。參孫如何反應?他說:「這回我加害非利士人不算有罪。」於是,他捉住三百隻狐狸,巧妙地將火把捆於狐狸尾間,燒盡非利士人的禾捆與橄欖園。非利士人隨即報仇,用火燒死參孫的未婚妻和她的父親。參孫向非利士人說:「你們既然如此行,我必向你們報仇才肯罷休!」仇恨驅動著參孫。

參孫出外殺了一千人,是為了拯救以色列嗎?他的動力究竟何在?報仇、尊嚴、自我。他的人生受眼目主導,亦受尊嚴與憤怒掌控。他所寫的詩歌,讚頌的並非神,而是自己勝利的榮耀。他的第一個禱告為了什麼?並非為了神的國,而是為了滿足自己口渴的需求。他知道神方才在敵人面前拯救他的性命,於是再呼求神賜他水喝。然而,他卻不明白神對以色列的心意,他的人生目的只是為了自己。

今日,我們是否也如此?在侍奉中,最常見的便是意見分歧,這在每個層面皆然。不同的部門、傳道同工、長老執事、團契職員,往往擁有眾多看法,易陷入意氣之爭,彼此攻擊傷害,只為追求自身尊榮。我曾有機會與資深宣教士交談,談及宣教工場中的種種困難。最艱難的是什麼呢?並非環境或逼迫,而是宣教士之間的合作問題,以及因爭執而分裂。每位宣教士來到工場時,都懷抱強烈意見與鮮明個性,容易陷入自我主導的衝突,甚至跌入個人尊榮的追求,彼此攻擊報復。

不僅在教會、宣教士群體中如此,公司工作中的侍奉亦然。我們可能受自我驅使,追求尊榮或報復,而非榮耀神。如果我們只追隨眼目與舒適,只在乎個人尊嚴榮耀,那麼我們的侍奉將失去神的喜悅。願神幫助我們 !

思想問題

  1. 最近我有否向人懷恨,甚至想報仇,找方法傷害對方?我内心是怎樣想的?
  2. 我與同事/家人/肢體的關係是怎樣的?我是否容易發怒,常覺得自尊被挑戰?
  3. 我的自我價值如何扎根在神的愛中,讓我可以寬恕與包容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