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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西阿書靈修扎記: 靈修分享二 作者: 袁仲輝
主題: 神的審判
經文: 第一章3~6 及8~9
3 於是,何西阿去娶了滴拉音的女兒歌篾。這婦人懷孕,給他生了一個兒子。4 耶和華對何西阿說:「給他起名叫耶斯列,因為再過片時,我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,也必使以色列家的國滅絕。 5 到那日,我必在耶斯列平原折斷以色列的弓。」6 歌篾又懷孕生了一個女兒,耶和華對何西阿說:「給她起名叫羅路哈瑪,因為我必不再憐憫以色列家,決不赦免他們。
8 歌篾給羅路哈瑪斷奶以後,又懷孕生了一個兒子。 9 耶和華說:「給他起名叫羅阿米, 因為你們不作我的子民,我也不作你們的神。」
釋經與默想
神藉先知何西阿娶了一位婦人叫歌蔑,並生了三個兒女,他們的名字分別是:
次序 | 大兒子 | 第二女兒 | 第三小兒子 |
名字 | 耶斯列 | 羅路哈馬 | 羅阿米 |
意思 | 語帶雙關: 1 追討耶戶在耶斯列對亞哈家過份殺戮的罪 2 後來按「耶斯列」的原意,神播種,表示對以色列的拯救。 | 不蒙憐憫 | 不是我的民 |
意義 | 神要在耶斯列這地方,追討耶戶的罪,即耶羅波安二世的先祖。耶戶奉神的名消滅亞哈家,但耶戶殺戮亞哈家,大大超越神原來的意思。 所以神要審判耶戶及耶戶皇朝即以色列的罪! | 神不再憐憫以色列 | 以色列不再是神的子民; 同時神也不作以色列的 |
從這三個兒女的名字,就知道神將要審判以色列!神是公義的神,神的子民所作的, 若不是神的旨意,他們同樣會遭到神的審判。以色列由耶羅波安開始,至何西阿書中的耶戶皇朝的耶羅波安二世為止,這一百七十多年內,不但沒有一位是好王,並且以色列所犯的罪,更是愈來愈差勁,所以神要藉亞述,將來審判以色列! 在審判的處境下,神不再憐憫以色列,以色列也不是神的子民,以色列會被擄至遠方, 這也是〈申命記〉中,神向以色列立約裡的咒詛的內容的應驗 !
申命記二十八64 「耶和華必使你們分散在萬民中,從地這邊到地那邊,你必在那裏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不認識木頭石頭的神。 65 在那些國中,你必不得安逸,也不得落腳之地,耶和華卻使你在那裏心中跳動,眼目失明,精神消耗。 66 你的性命必懸懸無定, 你晝夜恐懼,自料性命難保。 67 你因心裏所恐懼的,眼中所看見的,早晨必說:『巴不得到晚上才好!』晚上必說:『巴不得到早晨才好!』 68 耶和華必使你坐船回埃及去,走我曾告訴你不得再見的路,在那裏你必賣己身與仇敵作奴婢,卻無人買。」
神藉先知三個兒女的名字,大大提醒以色列,他們現在要作的,就是悔改歸向神!
思想問題
1. 以色列時常犯罪,令神不悅,對你靈命有何提醒?
2. 以色列違約在前,神的審判在後,你認為神的審判公平嗎?
3. 以色列被擄至遠方,神在〈申命記〉中早早提及,以色列沒有將神的律法放在心中,可以說是罪有應得!你明白罪的可怕嗎?罪給我們的後果,就是與神的關係疏離,我們醒覺嗎?
4. 神要求我們的,就是不犯罪並且悔改,你願意立刻行動嗎?
禱告
請為自己持守真理不犯罪的生命禱告!
